2011年10月21日 星期五

從鮮奶起價講起

黃永達教授

味全(林鳳營)、統一(瑞穗)、光泉(乳香世家)三家(市佔率八成四)十月份起一起(聯合)漲6元(約7~8%),行政院公平交易會裁罰共三千萬元,媒體還助勢說「重罰」!。

10月1日至10月20日發佈已過20天,全國銷售因漲價溢收金額何只三千萬,發佈裁罰遲緩,消費者受害連續20天,公平會已涉嚴重失職,主委應下台,並交司法調查,此其一;罰金共3000萬,平均一家1000萬,比較這20天所獲取的暴利,簡直不成比例,也根本是輕罰,此其二;聯合漲價擺明是擾亂民生物價,不應只是違反公平交易法,這是嚴重擾亂社會金融與安全及物流秩序,此其三。縱上所論,三家公司負責人應于以司法起訴,判以重刑。

這只是一端,其他各類物質物價都如脫韁野馬的飛漲,馬總統成天拿「搖頭仔」(實是料理米酒),馬政府對這些壟斷民生物質的大財團,一無所為,任其肆虐社會,像無政府狀態。

另外,一件看似小事,卻是嚴重的大事,不得不提,筆者因服務政府單位的分季慶生、及徵文評比的獲獎,收到做為獎金的遠百(遠東集團)、Seven Eleven(統一)禮券及商品卡(Gift card),因為使用起來遠較通貨(錢幣)麻煩,又十分受限,方忽然意會其中問題:因為是兩家通路公司的禮券,當然只能在該等公司的賣場消費,如此就阻絕了其他店舖的銷售機會,此其一;民眾獲政府單位頒于的獎金,理應自由消費,卻用禮券商品卡限制了其使用的自由,此其二。兩者都是嚴重傷害社會公平正義,財團如此吃乾抹淨,行政院公平交易會及檢調單位又怎麼不查一查?中小企業、雜貨店、消費大眾、選民大眾怎麼不生氣?

(本文使用北華語書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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