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0月6日 星期四

器捐案 台大醫院遭懲戒,疏失更嚴重的文建會呢?

阿熱姐

新聞報導,台大醫院愛滋器捐案的調查報告於9月29日出爐,事件原因是人為失誤和醫院作業安全的缺失,衛生署依醫療法第108條及醫師法第25條規定,分別對對相關醫院(台大醫院)及相關醫師(柯文哲),處以新台幣50萬元及停業等懲戒…

衛生署的報告及對台大、柯醫師等做出懲處,意在宣示「主管單位」對此事件已有所作為;不過,避重就輕,未對隸屬該署的協調師等做任何處置,更未對自身應負督導不周的責任提出任檢討或改進之道,不免讓人產生「只許州官放火,不許百姓點燈」的荒謬感。難怪受懲的柯醫師(最重可能被廢止執業執照或醫師證書)會憤憤不平地說:「過去1個月,有看到衛生署改什麼嗎?……大家只是在找台階下而已,我就是大家的台階。」

原來,執政黨團隊人人有樣學樣,絕對遵行主席「千錯萬錯都是別人錯,主席絕對不會錯」的領導風格,因此,向來只會刮別人的鬍子,卻不知該如何刮自己的鬍子!

這事不禁讓人聯想起七月份的另一更重大的「政府行政疏失」事件:文建會推出一支長達十四分鐘的建國百年MV歌曲「我們的一百年」,內容有華語歌、河洛語歌、原住民歌,獨缺客家歌,引起客家鄉親的反彈…

此一嚴重疏失,不僅突顯了「傾中」馬政府對台灣本土文化一貫的蔑視,尤其是對客家文化的隔閡,大大挫傷台灣第二大族群的四、五百萬客家鄉親的尊嚴和情感;也說明了文建會對「多元文化」世界潮流的缺乏認知。

雖然器捐事件中的5名受贈者術後情形良好,且HIV篩檢結果至今都是陰性,顯示目前一切正常,但相關單位及負責人依然受到嚴厲處分。可是損害500萬客家鄉親尊嚴的「我們的一百MV獨漏客家」重大事件,儘管客家鄉親一再陳情反映,卻不見馬政府對文建會所犯的嚴重行政疏失,提出任何檢討,監察院亦未依法提出彈劾,更未有任何相關單位或任何人為此事扛責或受懲下台,文建會、客委會的主委依舊自我感覺良好,「笑罵由你,好官我自為之」。此一「21世紀『中華民國在台灣』的政壇怪現狀」,實在匪夷所思、令人搖頭嘆息。

2012總統參選人之一的「客家妹」蔡英文在參加全國客家後援會成立大會時曾表示,要用客家堅忍、硬頸的精神,來堅守國家主權和台灣人的尊嚴。那麼,遭政府刻意漠視(歧視)的客家鄉親是不是應該發揮先民「保鄉衛土」的義民精神,起來來捍衛「族群尊嚴」、延續「文化香火」呢?

民主社會的政黨輪替,只能數人頭,不能砍人頭。素有「食人一口,還人一斗」、「食水愛念水源頭」知恩圖報優良傳統的客家鄉親,在感念民進黨執政時設置「客委會、客家電視台、各地的客家文化園區」,使客家族群得以拾回族群自信心等政績時,是不是更應該在關乎台灣主權存亡的關鍵時刻,用「選票」來反制馬政府對客家族群和台灣文化的踐踏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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