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7月1日 星期五

花很大 果很小的客家「政績」 ─檢視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公佈的十一項「政績」

黃永達

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的網站登出其三年來的政績清單,吾人以極關切的心情,及親身持續的體驗,敘述這些政績的成效。但花開得大而美,並不等於果結得大而甜,我們很不願見的是,三年來,政府的客家施政成效只見花開很大果結很小,吹很大做很小,花費很大淨益很小。

對於政府單位所自稱的「政績」,吾人百姓家自然心中有一把尺,有其較具人文方向、實效面向的觀察:
首先在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的網頁上,第一個映入眼簾的是「行政院客家委員會近三年施政績效」,點入的第一張畫面竟然是「部會整體施政績效總說明」及「行政院─政府近三年施政績效專區」,再點入就是37部會(客委會排第33),筆者還以為甚麼時候開始,客委會比行政院及各部會還大,客委會管行政院了?否則為何客委會的三年政績網頁內包括「行政院各部會政績」?

三年政績洋洋灑灑列了十一項:其一「客委會預算年增20%」。其實,這只是馬政府競選承諾,經立院通過者,只是過去政府打壓客家,現在撥些經費謀取補救而已,何可稱為客委會政績?其二「通過客家基本法」,較實際而有具體法律規範的「國家語言發展法」尚壓在立法院,通過宣示性的,又非基本也非法律的「基本法」,何有政績可言,而且也是國民代議士─國會議員立法之事,怎會是一行政機關的政蹟?

其三設置高普考「客家事務行政」類科。是考試院依客家基本法而設,怎會是一行政機關的政績?難道客委會內包含考試院?又做了命題、監考、閱卷、分發等工作?再說已設3年才錄取10幾人,光是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69鄉鎮,每鄉鎮配2人就需140人,還沒算行政院客委會本身,各縣市級的客家局、處、會,總共少說也需要340人。還有,涉客考科只有兩科,「客人、客話、客事」的認識嚴重不足,已錄取者有些連客語都不會,怎麼做「客家行政」?

其四「訂定正月二十為全國客家日」,客委會確實花了精神與金錢促成此事,但只是宣示起跑,才開始做作業,就已經打成績了?這顯然要看往後客家日的成效,有否全國在此日相當比例使用客家話(學校、媒體、交通、民眾,至少廣播系統)?客委會有否監督整個政府機制執行此案(因為總統、行政院長頒布的)?有否因為設客家日而提高客語的使用比率或客家能見度?這才叫做「政績」,作業寫完才能打分數,不是嗎?其五「召開全國客家會議」更扯,若開會也叫做「政績」,開會就有政績,那麼大家天天開會就好了。再說,全國客家會議、全球客家文化會議等,包括會裡會外,人盡皆知,花了公帑(納稅人血汗錢)及與會人員、工作人員的寶貴時間精神,一無所穫,說它跟「大拜拜」差不多,那是沾污了民間極具宗教與社會人文意義的「醮事及圓滿功德宴」(俗稱大拜拜)。

其六「公佈69鄉鎮為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」。怎麼「公佈」就叫做政績了?那麼政府單位天天做「公佈」之事就好了!三年來,文化重點發展區的影跡都看不到,69鄉鎮鄉鎮公所轄區內的各級機關、學校公務員、教師有夠比例講客話(社區語言)嗎?開學、畢業典禮、運動會有講客家話嗎?轄區內的客家學院有用客語進行教學研活動嗎?轄區內客家文化的進展有具體呈現成效嗎?這些才叫做政績呀。再說,光以專業人才來講,高普考才錄取12人,重點發展區就有69鄉鎮,人力差距如此之大,光是人力就如此敷衍,民眾又怎指望有甚麼政績?
其七「推動公事語言、言語生活化學習環境」。成效統計在那裡?說是補助公私立單位客語廣播、客語服務台等161家,但客語廣播、服務的具體成效如何,花錢補助多少家怎是政績,真正的成效才是政績,若花朵亮麗,結果乾小何用!何況憲法在,客家基本法在,客委會及其他各部會在行政院施政團體內是一體的,公部門本身就該做,為何要補助才做?民間幫政府做應該補助,但是,嗚呼,公部門要補助才做,這也是客委會的政績嗎?

其八「輔導文化產業發展、建設客家庄文化風貌」,言及三年內舉辦的客家博覽會、商品國際展、特色產業展,參展廠商多少家,產值多少,這些有何效益?常見的是展覽場內吃的、穿的、用的攤位叫賣,政府難道是在辦商品交易會?內容是甚麼?有多少客家元素,客家語言呈現比例多少,展覽後效為何?展覽對客庄產業與文化有因此增加活絡度嗎?這才是政府施政的重點,才叫做「政績」呀!另外,言及補助客家文化生活環境營造計畫112項,名人故居維修計畫19案,這是花錢補助就好,成效不論的「條列補助案」政績思維。

其九、十一的「辦理客語家庭表揚」與「獎勵客語績優國中小學生獎學金」也不應稱為「政績」,這只是階段性權宜做法而已,這種政績持續張揚下去,客語就更邊緣化,更加復育無望、回返公共空間無望了。吾人希望達成的目標應是儘快終結「客語家庭表揚」與「獎勵客語績優國中小學生」,若客語普遍像華語一樣,客家人都能聽能講能寫,其他族群至少能聽的多語言社會,還用得著「獎勵客語」嗎?當今有需要設「華語家庭」、「華語績優國中小學生獎學金」嗎?客委會早應起步進行這樣的「客語使用正常化、社會化」的工作,其績效為何,這才叫做客家政績呀!

其十「辦理十二大節慶」,將十二個月各地的節慶全都攬做「客委會辦理」的「政績」,這是十分可笑又可悲的事。若以前沒有,因為客委會開創才有的活動還勉強說得過去,如全國桐花季、收冬戲(民間久未舉辦的鄉鎮)、新竹花鼓節、拔仔庄比鑼鼓(鼓王爭霸戰)等幾項,其他都是民間頗具歷史的節日活動,相當具歷史性、規模性、自主性、組織性、地方性、特色性,如美濃迎聖蹟字紙祭、東勢打新丁、竹東天穿日山歌比賽、苗栗傍龍、六堆祈福敬伯公、頭份四月八、枋寮義民做中元、彰化國王祭、國姓搶成功等。只是補助一些經費,卻都納入客委會「辦理」。再說,「台北的中央」一出手就讓傳統人文走了樣,拿「頭份四月八」為例,本是佛誕的地方浴佛盛事,卻硬要叫做頭份客家文化節,枋寮義民亭十五聯庄輪值「做中元」卻要說成新竹縣義民文化祭,彰化縣各地的三山國王祭卻硬要合稱「三山國王客家文化節」,甚麼都變成庸俗不堪的「節」、「節慶」、「客家節」、「文化祭」、「嘉年華」。更為不倫不類的是,不論甚麼節慶,千篇一律搭舞台做舞台秀,唱歌又跳舞,不只脫離了地方原有人文,更是褻瀆了該地傳統節日特色與內涵。

幾個節慶活動中,環保、文化內涵、歷史精神被政府弄得十分不堪,例如「苗栗傍龍」因額外有補助經費而更大量施放鞭炮,甚麼活動都來個「放天燈」,形同環保假期,民眾為之側目,政府還與民間搶功當做「政績」,搶到如此地步,真是執政內閣、民選政府的沉淪,更是選民大眾的悲哀呀!

2011年五月,客家桐花祭在苗栗造橋一地開幕,主管全國推動客家事務的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主委在致開幕詞中,客話只用來問候招呼,在要實施「牽成客家,繁榮客庄」政見的總統面前,幾乎全用華語,難道若換了愛講福佬話、或愛講英語的總統,主委就要用福佬語、英語致詞了?說要在「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」提升客語使用與發展客庄文創,難道住民幾全為客家人的造橋鄉不列入重點發展區?自己就否定了自己的政策,光從此處觀之,三年多來的客家施政會有甚麼政績或開創性的做法,就已可思過半了。

邏輯應該是這樣的,行政院客家委員會(地方客家局處會亦然)的任務是推動客家語言與文化,使之成為正常化、社會化,重返教育、媒體等公領域,本就是非常態的階段性編制,能夠愈早撤銷愈好,易言之,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的設置目的就是終結行政院客家委員會,因此距離可終結之日愈見曙光,可為政績愈大的度量,但是,三年多來,吾人看到很多的背道而馳,也有很多的原地踏步。
(以上北華語文字書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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