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7月21日 星期四

我走上了凱道-來自農村的教書匠看農運事件

阿熱姐

去年苗栗發生了人神共怒的大埔事件,老農到凱達格蘭大道抗議並夜宿街頭,我去了現場,待到十點半;今年農人重返凱道,我也去了,十一點才離開,距現場不到百公尺總統府,沒有任何官員出來回應,這讓我想起1989的天安門事件,人家專制共產黨的總書記趙紫陽都出來接見民運代表呢…

我是三年級的後段班,八二三砲戰的時候,我正值小四。小時候,我的家庭是大家庭,三代同堂,人口眾多(最多時,「吃飯人口」曾達22人)。家裡務農,祖父及兩個叔叔都種田,先父雖在鐵路局擔任車站的副站長,但假日也都得下田幫忙農務。

我記得在中學畢業以前,每年兩期稻作收割之後,父祖們一則以喜一則以憂,喜的是辛苦有了收穫,憂的是要將穀子曬乾繳交給農會,去換肥料,不能直接賣給出價較高的穀商(王永慶年輕時曾因為買賣穀物坐牢)。連自家人要吃的米穀都不能預留,每回要吃多少,都得向農會登記,再行碾製運回家。多數鄉下人都務農為業,對政府以肥料換穀子的不合理制度(肥料價格低,不及穀價的三分之一,政府卻以一比一強行換取農民的穀物,真是嚴重剝削;再者,換回的肥料未必適用,農民還得再花錢買自己需要或合用的,真是雙重損失。),雖都心有不滿,卻敢怒不敢言。我直到大學畢業多年之後,才了解個中詳情,也明白228事件及白色恐怖在鄉人心中的陰影。

後來繳給農會的額度雖稍有減少,但天災不斷,收成不佳時,繳庫後的穀子已所剩無幾,連自家吃用都不夠,哪能賣出換取現金來活用呢?大家庭裡所有需要以現金開銷的部份,幾乎都仰賴先父的那份微薄薪水,因此,身為老大的先父每月領到的薪水袋都直接交給當家的祖父。多年之後,家母曾經幽怨地對我們訴說,在分家之前,她不曾看過或摸過爸爸的薪水袋,我們姊妹上學所需的衣著及學用品,幾乎全賴母親種菜去賣的所得來支應。

我們家的日子雖然苦,但至少當時還有一份「活水」(爸爸的薪水)挹注家計;而絕大部份的農村家庭都比我們過得更苦,因為他們沒有收入,常常要東借西貸才能度日。

農人要繳稅(田賦),生產所得又遭政府剝削,生活困苦極,自然供不起子女升學,我的鄰居同學,小學畢業之後,多數去做工或學一計之長,來貼補家計。曾經創造「台灣經濟奇蹟」的高雄出口加工區,其生產線上的工人絕大部份來自農村,我的同學,便有不少人離鄉別井到那裡。

我唸中學時,眷村來的軍人子弟,可以享受「學費全免、雜費減半」的優惠(也免繳「勞軍費、敬師金」),後來改成軍公教子女「教育補助費」,幾乎全額補貼,至今軍工教薪資遠高於民間企業,補助依舊。最可憐的就屬靠天吃飯的農人,工時長,收入微薄,「生食都不夠,哪有得晒乾?」,其子女受高等教育的機會自然比軍公教階層的人少很多,想藉知識來脫貧翻身的機會自然也相對少。

沒想到半世紀過了,我們的農村依舊這麼苦,被政府剝削的情況沒有改善,還要面對更強大的官商勾結、近乎強盜式掠奪的惡勢力,逼得農人不得不走上街頭,我既悲傷又憤怒。因此,我雖非農夫,但7月16日那天傍晚,我跟一些年輕朋友相約一起走上凱達格蘭大道,聲援來自農村的抗議活動,希望政府信守承諾,還給土地和農民朋友一個公道。

如果良田都被徵去蓋廠房,就算國人都有上億家產(天方夜談吧??),我們可以吃「晶圓片、面板」維生嗎?我們能吃「房子、工廠」活下去嗎?我們還是得吃土地種出來的五穀蔬果才能活下去呀!那麼,保有足夠的良田來種植稻米就有絕對必要!何況我們台灣目前的糧食自給率還不到4成,怎能再廢良田呢?歐洲先進國家正拚命找可耕地來確保糧食無匱乏之虞,我們的政府卻反其道而行,難道咱只會「圈地搶水」的「大有為」政府,已有應付「糧荒」的萬全準備了嗎?

為了感恩提供糧食蔬果給我們的辛勤的農人,為了後世子孫能保有活命的根本,為了我們還有許多務農的親友,為了謹記先人「食水唸著水源頭」「食米穀拜田頭」的訓誨,我們所有人都應該向政府大聲疾呼「請停止徵收良田!」「請還我們土地正義!」

2011年7月14日 星期四

文建會別再硬拗(ㄠ)了!!!—客家鄉親怒吼了

南方客

文建會日前推出一支長達14分鐘的建國百年MV歌曲「我們的一百年」,內容有華語歌、河洛語歌、原住民歌,卻獨缺客家歌,已引起客家鄉親的反彈。

據媒體報導,文建會說這些歌是網路票選的,他們完全尊重民眾選擇結果。文建會的說詞乍聽似乎有理,細思則全係行政單位犯錯時慣用的推脫之詞。

MV既為「建國百年」而製,則其性質不絕不同於流行音樂界票選「金曲排行榜」,而必要兼顧獨特「代表性」及全面「涵蓋性」兩原則。如今名為「『我們的』一百年」,竟然獨漏台灣第二大族群之客家元素,還能說具有「代表性」與「涵蓋性」嗎?犯了這麼大的疏失,不論是出於主事者的監督不周,還別有用心的打壓、歧視客家,文建會都要負最大的責任。

眾所周知,所謂建國百年,跨度泰半在台灣(自1949國民政府播遷來台起算,有62年之久)。「中華民國在台灣」的人口結構包含台灣福老人、台灣客家人、台灣原住民、大陸各省來台同胞。難道文建會在推動網路票選活動之時,不應該將四大族群的歌曲全部納入,並依類區分為「河洛歌曲、客家歌曲、原住民歌曲、華語歌曲」4組,每組各選1到2首代表性的歌曲嗎?

我們要問,MV歌曲獨漏客家歌,是文建會認為客家沒有好歌,還是相關主事者根本認為客家族群是「他們」、是「非我族類」,而不是「我們的」中華民國同胞,客家歌曲「不必」、也「沒有資格」納入百年MV?否則他們怎敢無視四、五百萬的客家鄉親的存在,也不當「我們的一百年」MV歌曲選製是攸關「族群和諧、文化多元」的「文化大事」來認真辦理!如果連「尊重多元文化」這樣的基本文化素養都不具備,文建會還有升格成「文化部」的必要嗎?

施政出紕漏,沒有道歉,不思檢討改進,卻只會硬拗(ㄠ),把人民當傻瓜,實在可恨!我們要大聲疾呼,請「全民的」(非族群選擇性的)文建會別再拗了,趕快亡羊補牢,還給客家一個公道吧!

2011年7月1日 星期五

花很大 果很小的客家「政績」 ─檢視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公佈的十一項「政績」

黃永達

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的網站登出其三年來的政績清單,吾人以極關切的心情,及親身持續的體驗,敘述這些政績的成效。但花開得大而美,並不等於果結得大而甜,我們很不願見的是,三年來,政府的客家施政成效只見花開很大果結很小,吹很大做很小,花費很大淨益很小。

對於政府單位所自稱的「政績」,吾人百姓家自然心中有一把尺,有其較具人文方向、實效面向的觀察:
首先在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的網頁上,第一個映入眼簾的是「行政院客家委員會近三年施政績效」,點入的第一張畫面竟然是「部會整體施政績效總說明」及「行政院─政府近三年施政績效專區」,再點入就是37部會(客委會排第33),筆者還以為甚麼時候開始,客委會比行政院及各部會還大,客委會管行政院了?否則為何客委會的三年政績網頁內包括「行政院各部會政績」?

三年政績洋洋灑灑列了十一項:其一「客委會預算年增20%」。其實,這只是馬政府競選承諾,經立院通過者,只是過去政府打壓客家,現在撥些經費謀取補救而已,何可稱為客委會政績?其二「通過客家基本法」,較實際而有具體法律規範的「國家語言發展法」尚壓在立法院,通過宣示性的,又非基本也非法律的「基本法」,何有政績可言,而且也是國民代議士─國會議員立法之事,怎會是一行政機關的政蹟?

其三設置高普考「客家事務行政」類科。是考試院依客家基本法而設,怎會是一行政機關的政績?難道客委會內包含考試院?又做了命題、監考、閱卷、分發等工作?再說已設3年才錄取10幾人,光是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69鄉鎮,每鄉鎮配2人就需140人,還沒算行政院客委會本身,各縣市級的客家局、處、會,總共少說也需要340人。還有,涉客考科只有兩科,「客人、客話、客事」的認識嚴重不足,已錄取者有些連客語都不會,怎麼做「客家行政」?

其四「訂定正月二十為全國客家日」,客委會確實花了精神與金錢促成此事,但只是宣示起跑,才開始做作業,就已經打成績了?這顯然要看往後客家日的成效,有否全國在此日相當比例使用客家話(學校、媒體、交通、民眾,至少廣播系統)?客委會有否監督整個政府機制執行此案(因為總統、行政院長頒布的)?有否因為設客家日而提高客語的使用比率或客家能見度?這才叫做「政績」,作業寫完才能打分數,不是嗎?其五「召開全國客家會議」更扯,若開會也叫做「政績」,開會就有政績,那麼大家天天開會就好了。再說,全國客家會議、全球客家文化會議等,包括會裡會外,人盡皆知,花了公帑(納稅人血汗錢)及與會人員、工作人員的寶貴時間精神,一無所穫,說它跟「大拜拜」差不多,那是沾污了民間極具宗教與社會人文意義的「醮事及圓滿功德宴」(俗稱大拜拜)。

其六「公佈69鄉鎮為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」。怎麼「公佈」就叫做政績了?那麼政府單位天天做「公佈」之事就好了!三年來,文化重點發展區的影跡都看不到,69鄉鎮鄉鎮公所轄區內的各級機關、學校公務員、教師有夠比例講客話(社區語言)嗎?開學、畢業典禮、運動會有講客家話嗎?轄區內的客家學院有用客語進行教學研活動嗎?轄區內客家文化的進展有具體呈現成效嗎?這些才叫做政績呀。再說,光以專業人才來講,高普考才錄取12人,重點發展區就有69鄉鎮,人力差距如此之大,光是人力就如此敷衍,民眾又怎指望有甚麼政績?
其七「推動公事語言、言語生活化學習環境」。成效統計在那裡?說是補助公私立單位客語廣播、客語服務台等161家,但客語廣播、服務的具體成效如何,花錢補助多少家怎是政績,真正的成效才是政績,若花朵亮麗,結果乾小何用!何況憲法在,客家基本法在,客委會及其他各部會在行政院施政團體內是一體的,公部門本身就該做,為何要補助才做?民間幫政府做應該補助,但是,嗚呼,公部門要補助才做,這也是客委會的政績嗎?

其八「輔導文化產業發展、建設客家庄文化風貌」,言及三年內舉辦的客家博覽會、商品國際展、特色產業展,參展廠商多少家,產值多少,這些有何效益?常見的是展覽場內吃的、穿的、用的攤位叫賣,政府難道是在辦商品交易會?內容是甚麼?有多少客家元素,客家語言呈現比例多少,展覽後效為何?展覽對客庄產業與文化有因此增加活絡度嗎?這才是政府施政的重點,才叫做「政績」呀!另外,言及補助客家文化生活環境營造計畫112項,名人故居維修計畫19案,這是花錢補助就好,成效不論的「條列補助案」政績思維。

其九、十一的「辦理客語家庭表揚」與「獎勵客語績優國中小學生獎學金」也不應稱為「政績」,這只是階段性權宜做法而已,這種政績持續張揚下去,客語就更邊緣化,更加復育無望、回返公共空間無望了。吾人希望達成的目標應是儘快終結「客語家庭表揚」與「獎勵客語績優國中小學生」,若客語普遍像華語一樣,客家人都能聽能講能寫,其他族群至少能聽的多語言社會,還用得著「獎勵客語」嗎?當今有需要設「華語家庭」、「華語績優國中小學生獎學金」嗎?客委會早應起步進行這樣的「客語使用正常化、社會化」的工作,其績效為何,這才叫做客家政績呀!

其十「辦理十二大節慶」,將十二個月各地的節慶全都攬做「客委會辦理」的「政績」,這是十分可笑又可悲的事。若以前沒有,因為客委會開創才有的活動還勉強說得過去,如全國桐花季、收冬戲(民間久未舉辦的鄉鎮)、新竹花鼓節、拔仔庄比鑼鼓(鼓王爭霸戰)等幾項,其他都是民間頗具歷史的節日活動,相當具歷史性、規模性、自主性、組織性、地方性、特色性,如美濃迎聖蹟字紙祭、東勢打新丁、竹東天穿日山歌比賽、苗栗傍龍、六堆祈福敬伯公、頭份四月八、枋寮義民做中元、彰化國王祭、國姓搶成功等。只是補助一些經費,卻都納入客委會「辦理」。再說,「台北的中央」一出手就讓傳統人文走了樣,拿「頭份四月八」為例,本是佛誕的地方浴佛盛事,卻硬要叫做頭份客家文化節,枋寮義民亭十五聯庄輪值「做中元」卻要說成新竹縣義民文化祭,彰化縣各地的三山國王祭卻硬要合稱「三山國王客家文化節」,甚麼都變成庸俗不堪的「節」、「節慶」、「客家節」、「文化祭」、「嘉年華」。更為不倫不類的是,不論甚麼節慶,千篇一律搭舞台做舞台秀,唱歌又跳舞,不只脫離了地方原有人文,更是褻瀆了該地傳統節日特色與內涵。

幾個節慶活動中,環保、文化內涵、歷史精神被政府弄得十分不堪,例如「苗栗傍龍」因額外有補助經費而更大量施放鞭炮,甚麼活動都來個「放天燈」,形同環保假期,民眾為之側目,政府還與民間搶功當做「政績」,搶到如此地步,真是執政內閣、民選政府的沉淪,更是選民大眾的悲哀呀!

2011年五月,客家桐花祭在苗栗造橋一地開幕,主管全國推動客家事務的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主委在致開幕詞中,客話只用來問候招呼,在要實施「牽成客家,繁榮客庄」政見的總統面前,幾乎全用華語,難道若換了愛講福佬話、或愛講英語的總統,主委就要用福佬語、英語致詞了?說要在「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」提升客語使用與發展客庄文創,難道住民幾全為客家人的造橋鄉不列入重點發展區?自己就否定了自己的政策,光從此處觀之,三年多來的客家施政會有甚麼政績或開創性的做法,就已可思過半了。

邏輯應該是這樣的,行政院客家委員會(地方客家局處會亦然)的任務是推動客家語言與文化,使之成為正常化、社會化,重返教育、媒體等公領域,本就是非常態的階段性編制,能夠愈早撤銷愈好,易言之,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的設置目的就是終結行政院客家委員會,因此距離可終結之日愈見曙光,可為政績愈大的度量,但是,三年多來,吾人看到很多的背道而馳,也有很多的原地踏步。
(以上北華語文字書寫)